石油工程学院全体在校生:
充电电池爆燃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在全国多有发生,今年以来已发生6400余起。虽在各界及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宣传下,同学们安全意识有较大提升,但在对学生宿舍、实验室、研究生工作位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仍有同学抱着侥幸心理,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此行为未遵守学校管理规则,也严重危及本人及他人生命安全。
为维护校园安全,在此提醒:根据我校《关于严禁电动车在室内停放、充电和组织开展蓄电池安全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严禁师生在宿舍、实验室、办公室以及楼道等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对在室内场所进行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为加强教育管理,在此提醒:学校《学生手册》及《研究生手册》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宿舍消防、用电等有关规定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引发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因此如在今后检查中发现有在宿舍、实验室或工作室为电动车电瓶、大容量电池充电者,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分,绝不姑息。
安全系于你我他,请同学们重视安全工作。让我们共筑安全防火墙,共建平安校园!
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