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团学组织: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校团委统一安排,现决定开展石油工程学院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
(一)教育评议对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学院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教育评议内容及流程
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自我评价材料进行自述;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表》(附件1),报学院团委批准;
4.学院团委上报校团委批准后,团支委应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写入《团支部工作手册》,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教育评议等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四)教育评议结果处理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4.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认同评议结果,可以向年级团总支提出申诉,年级团总支要应及时上报学院团委,并协助处理,不得扣压。
5.本次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将作为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与“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的依托。
(五)相关要求
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是严肃团内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各团支部要务必保证严格、按时、公平、公正的开展评议工作,切实抓好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期间校团委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持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激扬自身的青春梦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心系广大青年,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做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3.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2020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本年度内累计担任专兼职团干部达半年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持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激扬自身的青春梦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模范作用良好。自觉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团的各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作风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本年度3月31日)。
(三)评选办法
1.在校生团干部及青年教师团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2.石油工程学院确定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数量不超过本学院(部)团员总数的3%,确定优秀共青团员的数量不超过本学院(部)团员总数的5%(计算后不足一个名额的按照一个名额计算),可根据后续发布名额参考确定。
3.在各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可参考《团属学生组织五四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推荐。
4.团员教育评议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申报需在4月16日18: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汇总至年级团总支负责人处,评议结果填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表》(附件1),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经组织评比和推荐后分别填入《中国石油大学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2020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532-86981989
附件2、3:中国石油大学2020年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docx
石油工程学院团委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