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1浏览次数:720


院属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校组织部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入党申请

1.线上接收入党申请

符合党章规定并自愿申请入党的申请人须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特殊时期,可先将入党申请书拍照交给党支部书记,待返校后补交纸质版。

2.党支部及时安排谈话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特殊时期,谈话可通过线上形式完成。

3.做好相关记录

谈话主要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主要经历和家庭情况等,相关信息可先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员发展材料》(附件1)做好电子版记录,待回校后补填纸质材料。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各年级要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规范履行推优程序产生人选,团组织提交人选建议名单后,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党总支审查、党委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由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对于培养考察期间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联合培养联系人及时给出培养考察意见。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年度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超过年度计划发展党员数的1.5倍,表现突出的团组织负责人、团学骨干,可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党委推荐。

三、入党积极分子二次推优

全体学生团支部根据分配的名额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老党员可以组织提名推荐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与团支部推优工作结合,了解群众意见。同时必须保证被推荐的学生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

2.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并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团支部推优工作推优比例、推优名额)由研究生本科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确定拟发展对象

学院学生党总支根据学校安排制定2020年上半年发展计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结合团支部推优、党员推荐年级联评党支部确定、学院考察等环节,在严把标准、规范程序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列为拟发展对象。

、工作时间节点

1.入党积极分子二次推优环节在2020年4月10日前完成,由各年级辅导员掌握

2.各年级4月16日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确定工作,并将本年级发展党员计划申报表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附件3)和第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附件4)和报送至学生党总支李昀泽处。

、注意事项

1.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事迹突出且本人一贯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2.采用信息化手段确保程序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发展党员工作要在严肃规范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集聚,可灵活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微信群或QQ群会议、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切实做到形式可变通,程序不走样。

3.所有推荐人选必须年满18周岁后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考察满一年。否则不能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4.有意向参军入伍、毕业后参加志愿西部计划、进入油田等能源企业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给予优先考虑,同时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5.团支部推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考虑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结合团支部意见和党员提名意见综合评定。

6.各年级要结合年级实际和纵向党支部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可以依据年级实际增设选拔标准,但是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能单纯的以投票打分作为评判标准,本研卓越的入党积极分子由相关辅导员和本研卓越党支部综合考察。

7.本科学生组织推荐人选必须为目前任职,并需参加所在年级的年级联评。

8.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发展资格。

9.做好工作记录和材料存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意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等均可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员发展材料》(附件1)样式做好电子版记录,并收集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待正式开学后统一补填正式表格。

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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