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自我教育观念、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结合本学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
各学生党支部根据支部实际情况成立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支部党员代表,学生群众代表组成,学院党委书记、辅导员可以列席参加。委员会人数以单数为准,原则上不少于5人,委员会设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述责答辩大会的组织工作和答辩结果的汇总整理工作。
二、党员述责要求
党员述责以ppt或口头讲述等形式形式向大会汇报,汇报以一年来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情况,自身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为主要内容。要保证汇报内容客观、属实,不能虚假编造。
三、党员答辩要求
答辩过程由答辩委员会和参会人员向答辩人进行提问或质询,问题以2-3个为宜,提问或质询主要围绕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答辩人现实表现和述责内容展开。
四、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测评包括班级满意度测评(附件1)和答辩现场满意度测评(附件2)两部分。班级满意度测评由班级同学根据答辩人日常表现给出测评分,测评人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3,测评工作在述责答辩前完成;答辩现场满意度测评由参加大会人员根据答辩人的述责答辩情况给出测评分,并针对述责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评议意见,测评人不少于大会人数的2/3。
五、述责答辩实施办法
1、学生党员述职答辩须在党总支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分别在5月份和11月份。
2、答辩委员会的党员代表由党支部从不参加答辩的党员中选举产生。群众代表由团支部书记推荐。
3、参加答辩大会的人员包括本支部本次不参加答辩的党员和班级群众代表,群众代表由团支部推荐产生,每班以2个为宜。支部建在班上的,参加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3
4、班级满意度测评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测评结果要在答辩大会上进行公布。支部建在班上的,只需进行述责答辩现场测评一项,无需进行班内满意度测评。
5、党员述责答辩最后综合结果由满意度测评分和评议意见两部分组成,满意度测评分包括班内满意度测评和述责答辩测评两部分,各占50%,答辩委员会负责对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在答辩后一周内向全体学生公示。
六、述责答辩结果
学院学生党总支根据党员述责答辩综合得分评出优秀学生和不合格学生,对优秀党员加以宣传、树立榜样;对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总指定专人找其谈话,进行培养,加强教育,促其提高。
七、述责答辩程序
1、奏国歌
2、主持人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到会群众和述责答辩党员基本情况
3、宣读答辩规则和答辩基本要求
4、党员逐个述责汇报,并回答答辩委员会和群众的提问和质询。
5、公布答辩党员班内群众满意度测评分
6、答辩委员会和群众根据党员述责情况进行现场无记名测评
7、宣布答辩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