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解答
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
总体思路:完善市(地)级(以下简称市级)统筹,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着眼城乡统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要根据分级诊疗的要求,做好异地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要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在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严防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合法权益。
(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
目标任务: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三)《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24号)
确保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国异地联网全面启动、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标任务。
(四)《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部署,我市通过“百日攻坚战”活动,积极协调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联网结算平台、完善备案程序、梳理结算流程,实现了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省外人员在本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2017年8月2日,我市第一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成功。8月25日,来自重庆的一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并成功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结算。截至目前,我市已开通13家跨省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我市全部行政区县。
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基本原则
(一)规范便捷。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二)循序渐进。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保后补充保险,结合各地信息系统建设实际情况,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的地区,稳步全面推进直接结算工作。
(三)有序就医。坚持与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相结合,建立合理的转诊就医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
(四)统一管理。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流程、结算方式基本稳定,统一将异地就医纳入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总额控制、智能监控、医保医生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服务范围。
三、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好处
(一)减少垫支负担和往返奔波。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改善了过去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的情况。
(二)扩大了异地安置人员定点就医范围。异地安置人员原来只能选择三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现在地市级的范围内的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等地可以直接备案到省,备案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均可就医。
(三)简化了经办手续。取消了居住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程序。包括需要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程序。
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惠及人群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五、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办理流程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第一步,异地安置备案:参保人员首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进行备案,填写异地安置申请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步,社保卡检测和鉴权
第三步,住院联网登记:参保人员住院前电话通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住院联网登记。(前提单位已及时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步,持卡就医:就医时出示社保卡,出院时进行联网结算,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二)转院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第一步,开具转院证明:由参保地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开具。
第二步,社保卡检测和鉴权
第三步,住院联网登记:参保人持转院证明到参保地社保大厅进行住院联网登记。
第四步,持卡就医:就医时出示社保卡,出院时进行联网结算,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六、社保卡检测、鉴权途径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2017年我市信息中心已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已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寄回社保卡进行检测,新发卡已具备异地结算功能。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时因社保卡问题不能联网的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测和鉴权。主要有以下途径:
(一)本人持卡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办理。
(二)寄回市信息中心进行检测鉴权。
(三)如社保卡仍不能鉴权或者丢失,需办理补卡。
1、本人办理: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办理即时制卡。(银行网点可登陆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亲属代办:需携带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到市信息中心社保卡窗口办理。
东营市信息中心电话:0546-6378656
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的政策
1、执行就医地目录: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有关规定。
2、参保地待遇:跨省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3、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4、本地补充政策的后续处理:公务员补助后续费用定期结算后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保卡中;居民大病保险后续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进行补偿。
八、查询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网址:http://si.12333.gov.cn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已经有70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人社部将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异地就医。
查询内容: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统筹区开通信息查询;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查询
九、东营市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院:
编号 |
医院名称 |
地址 |
1 |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
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31号 |
2 |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医院 |
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107号 |
3 |
东营市人民医院 |
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17号 |
4 |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 |
东营市垦利区新兴路99号 |
5 |
东营市河口区中医院 |
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义兴路1号 |
6 |
东营市正骨医院 |
东营市广饶县孙武路1132号 |
7 |
东营乐安糖尿病肾病医院 |
东营市广饶县府前街东首 |
8 |
广饶县人民医院 |
山东省广饶县花苑路180号 |
9 |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长春路28号 |
10 |
东营肛肠病医院 |
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孙武路西侧 |
11 |
广饶县中医院 |
东营市广饶县城迎宾路249号 |
12 |
利津县中心医院 |
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32号 |
13 |
东营同安胸外科医院 |
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8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