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石油工程学院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浏览次数:142

关于做好石油工程学院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关于调剂2019年预算的通知(第三批)》(教财司预函〔2019〕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2019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44号,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参照各年级的通知

三、奖励资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人,按月分批发放至学生餐卡。

四、奖励资助范围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及以上)且已入数据库的学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已入数据库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备注:

1.学生如涉及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国家助学金需在当前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

2.评选年度内,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除外)。

五、申请材料填写

1. 本年度奖助学金各类申请表格均由学生登录学校资助系统(http://zizhuxt.upc.edu.cn/)填写提交后(因隶属关系变化,转专业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辅导员老师在评议相应奖项时添加,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下载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后打印建议统一打印,上报所在学院;

2.学生需先登录资助系统,将本人获得证书、荣誉等情况录入资助系统,提交辅导员审核,录入时在与实际获得证书内容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可参照附件2规范填写;

3. 涉及贴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电子版打印;

4. 申请表中所有银行卡或一卡通必须准确无误,开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学号、卡号、手机号须准确无误。银行卡必须统一使用中国银行卡。

六、报送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单面打印;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单面打印。

七、报送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2517:00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晨

联系方式:0532-86981989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x

附件2:学生所填证书名称及颁奖单位规范填写汇总表—参考.xlsx


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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