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治时代下党需要的积极分子 --记第六期石工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宪法日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7-02浏览次数:74

今年的12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借此良机,石油工程学院第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14级全体成员在西海岸经济开发区规划馆参观时组织了宪法的集体学习。

20141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这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道路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同学们分为了四个小组,集体学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分小组学习,小组内部的成员讨论,小组代表发言。

小组学习环节分为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必修部分是第一章总纲及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修为第三章中任选两节。在学习过程中,各个小组采取了丰富多彩的形式:石工1234四个班组成的一组采取了选择一位同学为大家讲解,重点部分讨论帮助理解的方式;石工5678组成的小组和石工91011班组成的小组均采取了分工讲解的方式;海工、海油四个班组成的小组选择了问答的形式。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让宪法的学习引人入胜、生动却不失认真严谨,各小组分开展开学习的效果高出了预期效果。

在小组内部成员的讨论的环节,小组成员们联系自己初高中政治课、大学《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上学到的知识,在党课中学习到的党员的义务中有关“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内容,讨论了要想成为一名党员以及成为党员后如何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作为先锋战士如何用法律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

小组讨论结束后,每个小组派代表交流自己小组的学习和讨论成果。其中,来自石工三班的石金磊谈到:“我们几个班的学习,主要是从宪法对国家、民族、社会及个人的重要意义这个角度展开的。经过学习和讨论,我们发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蕴含的内容可以成为各项法律的精华和出发点所在。通过初步的学习,我们就领略到了宪法的魅力,也理解了国家设立宪法日的用心良苦,这些内容的学习真的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受益匪浅。”另外一个组的代表冯宗涛谈到:“我们组的学习中,大家都很好地联系了自己以往学习的内容,尤其是党课上学习到的内容,用宪法指导自己的行为和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同等甚至更为重要,大家的讨论学习得到了一些书本上和课堂上无法得到的收货。”来自海油一班的刘喆同学在交流本小组成果时说到:“宪法的学习,首先是让我们找到了为人以及做事的底线在哪里,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宪法为我们划了一条准绳,其次,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相当于树的根基,它不仅告诉我们怎样做一名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对一名向党靠近的积极分子、进步青年提出了最为基本的要求,我们应该透彻的学习和掌握宪法,学法知法并进一步会用法。”

众所周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亦如此。“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很多人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但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一种健全的、发达的宪法文化的养成是整个中华民族艰巨而伟大的目标。它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否为“伟大而现代的文明共同体”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标准。如果说,经济、科技、贸易、军事、教育是现代文明的“硬实力”,那么,“宪法教养”则是文明国家真正的“软实力”。宪法文化的影响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学着运用宪法,尊重宪法,尊重民众,这是宪法文化影响、渗透整个社会的关键。

作为一名大学生,尤其是积极向党靠近的进步青年,我们应该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学习法律,尤其是宪法。日新月异、飞速的发展的社会,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日益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最为基本的要求,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中流砥柱,作为“中国梦”实现过程中的中坚力量,我们应规范自身的行为,紧跟时代步伐,学习党的精神,自觉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保持自身的先进性。(石工学院 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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