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2浏览次数:112

院属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结合学校组织部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优

全体学生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分配的名额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老党员可以向组织提名推荐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与团支部推优工作结合,了解群众意见。同时必须保证被推荐的学生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

2.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并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各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分配推荐名额安排如下:

博士研究生:2016级推荐1

2017级、2018级各推荐6-7

硕士研究生:2017级每团支部推荐5-7

2018级每团支部推荐4-5

生:2016级每团支部(除卓越班)推荐3-4

2017级每团支部(除本研、卓越班)推荐2-3

本科本研、卓越班每团支部推荐5

会:推荐5

研 究 生会:推荐5

二、确定拟发展对象

学院学生党总支根据学校安排制定2019年上半年发展计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结合团支部推优、党员推荐、年级联评、学院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发展对象。

拟发展对象人数如下:

博士研究生:10

硕士研究生:201734

2018级28人

生:2016级28人

201718

三、工作时间节点

1.推荐人选环节在201958日前完成,名单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

2.各年级在511日前将本年级拟发展对象推荐表报送至学生党总支李昀泽处。

3.学生党总支511-513日组织综合考察。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推荐人选必须在年满18周岁后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考察满一年。

2.有意向参军入伍、毕业后参加志愿西部计划、进入油田等能源企业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给予优先考虑。

3.团支部推优时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考虑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结合团支部意见和党员提名意见综合评定。

4.各年级要结合年级实际和纵向党支部工作实际开展联评工作,可以依据年级实际增设选拔标准,但是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能单纯的以投票打分作为评判标准,本研、卓越班的入党积极分子由相关辅导员和本研卓越党支部综合考察。

5.学生会、研究生会推荐人选参加所在年级的年级联评。

6.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发展资格。




石油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95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