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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通知
发布者:王增宝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12

全院教职工:

         为做好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说明

1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暂按照《石油工程学院岗位年度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2020修订版)》(附件1)执行。发放前,学校如有修改要求,将另行通知。

 2、本年度部分工作量基础数据的采集以个人核对上报为准,具体统计、认定参照学院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科研办公室具体要求。本人或单项工作负责人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报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该项工作的绩效工资奖励。申报材料须于1213日前提交。

二、本科教学绩效工资核算说明

1、核对个人主讲学时

在学院“办公系统—本科教学—报多人主讲课学时”中修改2021年个人主讲课程的分配学时,务必与本科教务系统的课表一致。

2、核对选修课程人数

在学院“办公系统—本科教学—报选修课选修人数”中核对2021年选修课程人数。

注:20202021学年第2学期、202120221学期选修课上课人数,已经按照本科教务系统填报了选课人数,无需个人修改。

3、核对实验教学工作量

2021年实验教学工作量已经采集完毕,在学院“办公系统—工作当量”中进行核对。

4、核对本科毕业设计

2021年本科毕业设计已经录入完毕,在学院“办公系统—工作当量”中进行核对,学生人数不包括中文留学生。

5、核对其他工作量

包括军训、本科毕业设计答辩秘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学督导员、2020级学业导师等。

6、教材:主编需将样书提交到教学办后方可进行核算。

7、教学类奖励:奖励范围包括国家级(或省级)教育教学类项目、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国家级(或省级、协会)教材奖等,负责人需将分配方案提交到教学办进行核算。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联系人汪老师,电话86981380

三、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说明

1、核对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1)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以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安排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为准,部分多名教师任课的课程,请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课程教学工作量划分事宜;研究生课程教学资料未按时归档的课程暂不核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

2)导师指导研究生当量学时按照学院文件办法计算,各类别研究生指导人数以研究生院学籍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第一导师信息为准。

2、核对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1)留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以国际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安排的留学研究生教学任务为准,部分多名教师任课的课程,请联系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课程教学工作量划分事宜。

2)导师指导留学研究生工作量按照学院文件办法计算,各类别留学研究生指导人数以国际教育学院提供到学院的留学研究生学籍信息中的第一导师为准。若导师信息不符,请联系国际教育学院更改、备案。

3、核对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参照《石油工程学院岗位年度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2020修订版)》中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计算办法,不随年底津贴一起发放。答辩通过后,三年研究生指导工作量通过劳务的形式一次性发放给指导教师。研究生答辩通过人数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数据为准。

4、核对研究生开题秘书、专业实践考核答辩秘书工作量

研究生开题秘书、专业实践考核答辩秘书0.3 当量学时/1 个学生计算,具体数据以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的开题材料份数为准。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981703

四、科研业绩绩效工资核算说明

科研绩效业绩统计主要包含如下内容:本年度(2020.12.012021.11.30)科研经费到账、承担的高级别科研项目、论文(第一单位论文、非第一单位合作论文)、高被引论文、专著、发明专利、专利转化、省部级科研项目成果鉴定、国内外学术期刊任职及学术会议任职、邀请学术报告、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软件著作权等。需要填报的2021年度科研业绩统计表格》(附件2

 ()、无需教师填报材料部分
        1、本年度实际到位科研经费,以科技处管理系统导出数据为准,截止到本年度1130日,此后到年底的到位经费将结转下一年度。
        2、承担的高级别研究项目(如国家基金,国家支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课题项目及课题、省基金等)由科研系统调用,并整理。
        3、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或参加单位所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以科技处提供的文件为准,学院整理。需请老师提供电子版获奖证书。
        4、省部级鉴定项目必须是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由学院整理。

 5、科研论文SCI收录论文以科技处2021年下发论文清单为基础;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教育教学论文从知网上下载,按照学院2020年绩效奖励办法进行了初步整理,以上表格内涉及论文无需提交资料。科研论文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不奖励论文

  1. 学生为通讯作者;

  2. 文章标注我院通讯作者不唯一,标注学院有两个及以上通讯作者;

  3. 即没标注校属学科相关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也没标注学院名称;

  4. 双第一作者等;

  5. 学院认定的其他不予奖励的论文。

2)奖励论文

  1. 单位署名

标注校属学科相关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学院,均可。其中同时标注校属学科相关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学院的,权重系数为1.2

  1. 我院第一署名单位论文

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排名第一,导师排名第二,且导师必须为唯一通讯作者。

  1. 我院非第一署名单位论文(仅限英文论文)

权重系数=1/(作者排名*单位排名),文章署名中我院仅有唯一通讯作者,优先奖励通讯作者;如无通讯作者,奖励排名最靠前的作者。

  1. 本专业领域的国际化合作论文奖励系数为1.2

6、获批国内、国外发明专利,以科技处公布的数据为依据;国家发明专利转化发明,以科研系统中学校审批通过的数据为准,必须有到位经费。

7、邀请国内外专家座学术报告的召集人数据由学院根据日常学术报告统计。 

以上数据请老师们仔细确认信息,因数据库信息量较大,如数据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若符合奖励条件但未在表格数据中,请自行添加并提供证明材料,在备注列标明“新增”;修改的请将修改行标红,在备注列标明“修改”后发送至学院科研办。

  ()、需教师个人提供材料部分  

1EI收录论文以科技处2021年下发论文清单为基础进行了整理,请老师们提供文章首页、通讯作者页、单位署名页等相关信息页纸质材料;

2、我院非第一署名单位的与校外合作的英文论文,请老师们在SCI论文表格上填报补充,并提供文章首页、通讯作者页、单位署名页等相关信息页纸质材料。

其中,SCI期刊分区:请查询:http://www.fenqubiao.com/,公众账号:upc_office,密码:upchdkjc1831SCI期刊所在区以当年中科院基础版本大类分区为准。
      3
、出版专著(需个人填写专著统计表,并提供电子版专著证明材料(专著封面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

4、学术期刊任职及学术会议任职

1)学术期刊任职学院已统计数据,如有新增,请各位老师在表格上直接添加并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

2)学术会议任职请根据《学校高水平学术会议目录分级》填写附件表格,同时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5、获批软件著作权,需个人填写软件著作权统计表,并提供电子版软件著作权证书发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审核。

获奖、专著等科学研究赋分项目,如属多人合作完成时,请第一负责人提出赋分方案,并签字。
     
2021年度科研业绩统计表格》共计12个工作簿表格,涉及需要补充、修改内容等,填写《2021年度科研业绩统计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用姓名命名发送至zxyzxy2009@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B355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科研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电话86981701

  

关于印发《石油工程学院岗位年度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2020修订版)的通知.pdf

 

 

                                                                          石油工程学院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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