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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谭树成 发布时间:2021-01-19 访问次数:1221

各研究所、有关科研教师:

为做好学院2021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变化

1、优化调整申请代码

全面调整申请代码,取消三级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

2、深入实施分类评审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2021年新纳入)项目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和分类评审

3、推进经费管理改革

“优青”项目资助强度增加至200/项,纳入经费包干制试点。

4、加强科研诚信审查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务必规范署名、准确标注,不得隐瞒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信息,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存在成果标注不实的项目一律不予上会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报限额

因限项政策复杂,为帮助各位老师掌握申报限额,按照学院“非限即报”要求主持申请或组建团队申请项目,学院科研办分析了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申报限项情况(附件1),供大家参考。

2、阅读指南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了解各学科资助强度、资助重点及相关要求。

3、申报方式

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报并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在线填报平台为“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教师请联系学院科研办。

系统提供的以下模板务必下载最新版本:①申请书正文模板,②参与人简历模板,③预算说明书模板,④必要的附件模板。

系统提供的以下说明文件应认真阅读:①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典型案例,②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③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4、申请预评审

为提高申请质量,申请人应联系2位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评审,签字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评审建议表》(附件3)扫描件发送至学院科研办邮箱。

5、形审自查

为保障形审通过率,申请人应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4)逐项检查,签字后的扫描件发送至学院科研办邮箱。

三、研究所事项

1、各研究所是科研活动开展的组织主体,应切实做好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工作。

2、各研究所应采取多种形式把关审核基金申请书,努力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四、申请安排及要求

请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特殊情况请告知学院科研办。

1、学院形式审查及把关提升阶段,提交截止时间3516(系统关闭,可线下继续完善材料,等待再次提交)。

2、学校形式审查及上报阶段,提交截止时间31316时(系统关闭)。

学院科研办联系方式

话:8698170118661437693(假期联系)

箱:tsc1980@upc.edu.cn

咨询QQ群:797037900

附件1: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师2021年申报基金限项情况

附件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评审建议表》

附件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

石工学院科研办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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