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学院资产家底和使用状况,稳步推进预算一体化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度资产盘查学院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查主要内容
本次盘查资产为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学院固定资产。重点盘查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含软件)、家具和接受捐赠的资产等。
二、盘查工作人员
分管院长:李兆爱
专职联系人:赵小明(QQ:1601547770)
学院机关协助联系人:赵小明
油气井工程研究所协助联系人:王子振
油气开采工程研究所协助联系人:陈铭
油气藏工程研究所协助联系人:桑茜
油气田化学研究所协助联系人:钟汉毅
海洋油气与水合物研究所协助联系人:尹邦堂
智能油气田研究所协助联系人:徐建春
实验教学中心协助联系人:王增宝
公共测试中心协助联系人:赵海龙
三、学院盘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 领用人自查(10月8日-10月15日)
以领用人为中心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完成名下资产盘查,将资产问题及时反馈给专职联系人等盘查工作人员。
2. 学院组织抽查(10月16日-10月23日)
以学院专职联系人等盘查工作人员为中心进行资产盘查及确定整改方案。
3. 学院盘查整改和报告(10月24日-10月31日)
根据盘查结果落实整改工作并总结学院年度盘点报告。
四、相关材料
学院办公室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