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国家基金2022年度进展报告填报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填写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1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提交进展报告(附件1),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2023年1月9日前,学院审核进展报告
二、注意事项
1、重要研究进展
详细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并列出发表的相关论文和取得的专利等成果(不要列清单)。
如论文等成果尚未正式刊发,可在此处列出清单,并标明成果发表状态。
2、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不存在问题的,填“无”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没有需要说明的,填“无”。
4、研究成果
添加2022年度成果,成果内容须真实、规范,须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不明事宜请咨询科技处和学院科研办:科技处86981837石工学院86981701
科技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