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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李兆爱 发布时间:2022-03-04 访问次数:751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学院拟开展2022年新增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附件1)、《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石工院发〔20198号文件)、《学院学术学位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石工院发〔20199号文件)等文件规定。

二、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34-315日,各研究所组织有意向申报新增博导及硕导的教师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填报相应信息,并收取签字版表格(纸质版+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电子版)。

系统填报流程:申请人系统填报提交(e站通-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每类每人限填1个申请表)—申请人打印签字—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至所在研究所。

特别说明:

个人财务系统截屏可支配经费金额,打印并圈出、标明满足申报的资金项,随纸质申报表一并提交。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申请表》-填表说明(附件4)。

③如申请者仍有重要学术成果且符合文件的条件要求但未能列入表格的,在“其他”一栏中录入,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2316-323日,各所对导师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初审,并对新增博导推荐人员进行排序,填写《附件22022年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2022年新增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和所长签字的纸质版上报至学院。

3324-42日,学院严格按照文件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复核,将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

448日,上报研究生院。

三、特别说明

1)根据学校要求,学院非常重视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考察推荐的首要条件,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新增导师不允许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跨工程领域申报。

3)博导遴选只按学科申报,申请人获学术学位博导资格后当然取得专业学位博导资格。

4)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审定表》中相关数据信息均提取自“教职工个人信息中心”,申请人须在“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申报。

5)系统数据调取时间:近五年为20171月至今,近四年为20181月至今,近三年为20191月至今。

石油工程学院

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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