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的认定
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且满足石油工程学院复试要求者可参加各报考专业的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报考条件和有关证件、证明或材料。考生须交验:
①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政审表(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②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学历审核结果中如有“非唯一匹配学籍或学历”提示信息的应届生(含成人教育),另需提交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⑤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三、体检
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费自理。
①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打印体检表,照片由校医院核实盖章。
②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喝酒、不吃油腻食物。
③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
四、专业调剂
学院根据当年生源和招生指标分配情况等,会提前公布可接收调剂生的专业及接收人数。申请专业调剂的考生须于日期截止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专业调剂申请表》到学院办理专业调剂事宜。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参加调剂后专业的复试安排。
五、报考导师
凡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分数线且可参加复试者,须自行联系报考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提交《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面试情况表》。不提交者视为无导师接收,不予录取。
六、复试
复试主要内容:含专业课笔试、面试等。
①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和院(部)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②面试:由院(部)负责,主要侧重考生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能力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七、公布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综合排序后,提供给各招生学科作为重要录取依据,由各学科综合考虑后,提出拟录取名单。
八、调档及政审
拟录取考生,需办理调审人事档案等事宜。通过调审人事档案等审查考生的思想作风、工作学习表现、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通知书发放
各环节考核合格者,可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