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本科生“2+2”联合培养项目的管理规定
石油工程学院已于多所国外高校签署的“2+2”联合培养协议书,为了使该项目顺利进行,加强项目管理,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如下:
一、 报名资格
石油工程学院石油工程专业二年级、三年级及洋与船舶工程专业三年级本科生,平均成绩75分以上。
二、报名程序
1. 学院发出报名通知后,在两周内将名单报给本年级的辅导员,辅导员整理后统一报给国际事务办公室。
2. 国际事务办公室举行报名宣讲会, 讲解报名程序。
3. 学生本人根据国外合作大学的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4. 申报成功及所有的材料上交后,等待所申报的大学发录取通知。
三、应上交的材料
1. 大学正式学习成绩单(英文)
2. 家庭财产证明
3. 托福或雅思成绩
4. 护照首页复印件
四、录取
国外大学根据收到的材料确定是否录取,收到大学录取通知后,凭I-20表格,办理签证手续。
五、学籍管理
1. 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须按石油大学规定缴纳学籍管理费。
2. 学生应随时与石油大学辅导员保持联系,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3. 学生毕业前须回国返校,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后方可获得石油大学学士学位。如不能按时回国,须向国际事务办公室提交有关延迟毕业的书面申请。
六、与石油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的国外大学
1. 怀俄明大学(美国)
2. 密苏里科技大学(美国)
3.科廷科技大学(澳大利亚)
4.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