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1.满足学院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见附件)。
2.至少参加1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宣读或张贴并发表1篇会议论文。具体审核认定由所在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
二、博士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应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生本人为论文第一作者且有本人导师的署名,或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一般其中应有2篇以博士 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联合培养博士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可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但博士生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署名导师以学校研究生名册中第一导师为准。
三、博士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内容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除特别说明外,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必须是正刊。
四、博士生在学期间所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专利和所出版的学术专著(不含编著和译著)一般可按如下办法折算为发表的学术论文。
1.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有证书)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十名)、二等奖(排名前六名)、三等奖(排名前三名),等同于1篇被SCI或EI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
2.获得1项发明专利(博士生和导师分别为前两位发明人)等同于1篇被SCI或EI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
3.对博士生在学期间以主要作者(署名前两名)出版的学术专著,经所在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水平认定,如果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而且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可相当于1篇被EI或SCI收录的国内期刊论文。
科技成果奖励、发明专利和出版的学术专著折算学术论文只能折算1篇。
上述排名只以获奖证书的获奖人员、专利证书上的发明人排名或学术专著封面作者为准。获得的奖励或专利,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应是署名单位之一。
五、若博士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只是采纳稿,符合院部要求,可以申请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但不能申请学位。博士生答辩后两年内,采纳稿刊出,满足发表论文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审议后,建议是否授予其学位。博士生答辩后两年仍未达到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或者从入学到申请学位年限超过8年的,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六、相关术语解释
1.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即“期刊引用报告”,是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编制出版的评价期刊的重要工具。JCR期刊分区表依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 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一般以期刊收到论文的日期当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影响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响因子为依据。
2.CSSCI源期刊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库期刊,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开发研制,用来检索中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论文收录和文献被引用情况,每两年出版一次。
3.CSCD源期刊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编,每两年出版一次,分核心库与扩展库。
4.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不定期出版)收录的期刊以及《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每年出版一次)中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也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
5.前述源期刊或核心期刊以研究生入学当年至申请学位当年期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SCI或EI收录的中国期刊和国外期刊目录,以研究生入学前两年至申请学位当年期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检索证明为准。
6.国家级刊物指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
7.国外高水平学术期刊是指出版地在中国境外、具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刊号且可以检索到的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学术水平的正式连续出版刊物。
七、本要求从2013级博士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石油工程学院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为引导我院博士生尽可能地向高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保证博士生学位授予的质量,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含3篇)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或EI收录;并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的外文学术论文。
二、在JCR期刊分区一区发表1篇以上(含1篇)或二区发表2篇以上(含2篇)或三区发表3篇以上(含3篇)的学术论文;
三、在《石油学报》、SPE Journal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