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科研项目进展检查、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组负责人:
按照学校及有关部门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的精神要求,现对我校在研的各类科研项目进行中期进展检查工作,对已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凡纳入学校管理的各类在研项目都应进行进展检查(重点是经费使用情况和研究进展情况)。对到期能够完成的项目应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包括经费决算)。对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要说明延期理由并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检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课题组自查。对照合同及有关部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神要求,对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的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总结检查。对到期能够完成的项目还应对照经费预算逐项进行财务核查;第二步,发现问题及早解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工作。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结题时的经费决算表必须与财务实际支出相一致。第三步,对承担的各类项目按照科技处发布的具体通知要求分批次地进行进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或结题报告。
同时,对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应尽早筹备进行鉴定,建议鉴定项目进行多学科交叉、整合,以增强项目在申报奖励中的竞争力。
另外,请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对按计划年底应该到位的科研经费进行落实。
有不明事宜请联系:
各类纵向项目事宜请与科技管理科联系。电话8392493、8395646。
各类横向项目事宜请与科技开发部联系。电话8392930、8391170。
成果鉴定事宜请与科技成果管理科联系。电话:8392494。
各类文科科研事宜请与文科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397940。
科技处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