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东营市专利实施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各校办企业、科研人员:
2006年东营市专利实施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东营市知识产权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实施的发明专利项目或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2.申请单位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在本市有实施场,有必要的设备,一定的自有资金);
3.申请单位有实施专利技术的研发人员。
二、材料要求
1.填写《东营市专利实施补助资金申报书》。
2.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a.发明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b.由市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法律状态认定书;
c.项目实施可行性论证报告;
d.补助单位具备实施条件的证明;
e.采用专利权转让或许可方式实施的,应提交合同副本;
f.已建立专利机构的企业,提交证明文件。
3.项目实施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项目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水平、项目主要技术内容、项目计划进度、市场预测六部分。
4.一律采用A4纸打印,申报材料连同证明材料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
2007年4月9日下午17:30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唐培凤、于冰
联系电话:8392494
附件:
1.2007年东营市专利实施补助项目申报指南(pic)
2.东营市专利实施补助资金申请书
科技处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