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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1-09 访问次数:1360
各有关单位及科研人员:

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科技厅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近三年内获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项目。

二、组织申报材料

请按照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书填写(可使用旧的申报书复印件,新增材料附后),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推荐书。相关论文、专著截止推荐时间应公开发表1年以上。我国公民在与外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中取得的成果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主要论文、论著同时署国内和国外单位名称,且我方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应当由与我方合作的外国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外国单位出具证明,分别说明我方学者和外国学者的学术贡献。

2、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提供获得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证明材料,同时应详细注明授权(申请)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申请号、授权号等。对于符合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范围,但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3、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

(1)技术开发类项目: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序、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2)社会公益类项目: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推广应用程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

(3)国家安全类项目: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应用效果,以及对国防建设和保障国家安全的作用;

(4)重大工程类项目: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以及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意义。

4、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三、报送时间

请务必于2007年1月13日前按组织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将申报书书面材料一份报送成果科。

其它相关事宜请与成果科联系,联系电话:839249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处

200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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