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科研项目总结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按照《石油大学(华东)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等有关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的精神要求,现对我校在研的各类项目进行总结检查工作,对到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凡纳入学校管理的各类在研项目都必须进行总结检查。到期能够完成的项目必须进行结题验收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要说明延期理由并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检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课题组自查,对承担的各类项目逐项进行总结检查,及早发现存在的问题。第二步,对照上级部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按照科技处发布的具体通知要求分批次地进行各类项目的总结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或结题报告。第三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工作。
同时,对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建议尽早筹备进行鉴(评)定,以利于申报奖励和进行成果推广。
另外,请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对按计划年底应该到位的科研经费进行落实。
有不明事宜请联系:
各类纵向项目事宜请与科技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392493、8395646。
各类横向项目事宜请与科技开发部联系。联系电话:8392930。
成果鉴(评)定事宜请与科技成果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39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