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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试用期届满的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07-05 访问次数:1717
石 油 工 程 学 院

关于对试用期届满的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学院将在下学期初对试用期届满的教师进行考核。请有关人员认真填写试用期工作考核表,上报所在单位领导。
各单位领导应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表现、考核其工作业绩等,签署考核意见,并将考核表上报学院。
届时,学院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等级,并予以公布。

石油工程学院
二○○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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